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BROCADE通讯系统公司 签署的存储网络技术产品分销商协议和总代理协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1年9月30日和10月 30 日 , 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 BROCADE通讯系统公司签署了存储网络技术产品分销商协议,与BROCADE 通讯系统公 司在亚太地区的子公司香港博科通讯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了存储网络技术产品在中国 大陆经销的总代理协议。此两项协议的签署,统一确定了从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 10月31日的一年内,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成为BROCADE通讯系统公司在中国大陆全 线产品的总代理。并明确了双方主要责任与利益如下:
    1、双方在第一年合作的基础上,上海朝华科技第二年完成的销售额比前一年增 幅50%,博科公司将作为继续保留上海朝华科技总代理资格的条件;
    2、博科公司提供的条件是:( 1)上海朝华科技在完成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后, 博科公司将按季、年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和提供发展基金;(2) 为共同开发中国 大陆市场,双方积极开展如新闻发布及媒体宣传的一系列促销活动;(3)在授权产品 总代理的同时授权上海朝华科技作为博科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培训中心和技术服务中 心。
    美国BROCADE通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纳斯达克股市代码:BRCD) 名列2001年度《商业周刊》科技百强第59位,该公司致力于企业发挥数据的效能以 及优化存储设备、服务器与个人信息资源的互联使用,提供业内领先的解决方案。 目前,100%全球顶尖系统、应用程序和存储设备供应商均选择博科为其SAN 解决方 案提供联网基础。由于SAN技术提供了灵活的,高性能的,可伸缩性的,高效能的, 安全性高的存储网络基础构架,其已成为当今世界存储技术发展的主流方向,能满 足用户特别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日益庞大的数据存储需求,因而主要用于电信、 银 行、公安、军队、媒体机构等数据量大的单位。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将借助博科通讯系统公司先进的存储技术, 为中国企事 业单位提供SAN网络存储解决方案,与博科通讯系统公司共同开发中国大陆地区的目 标市场。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