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1 年中 期报告中披露了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 2月向本公司借款1 .59亿元事宜,于2001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此项事 宜的关联交易公告,2001年10月9日, 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刊登了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此项事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本公司催收, 截止2001年10月31日,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已还清向本公司的1.59亿元借款。
    特此公告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