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5月27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的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73%的股权、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72%的股权、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93.57 %的股 权和母公司部分资产转让给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 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现将本公司出售资产实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出售股权的实施情况。
    1、关于出售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73%股权的实施情况。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系一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向四川立信出售本公司持有 的73%的股权,买卖双方已于2001 年6 月12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 变更登记。四川立信已合法持有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73%的股权。
    2、关于出售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72%股权的实施情况。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亦系一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向四川立信出售本公司持 有的72%的股权,买卖双方已于2001 年6 月12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股权变更登记。四川立信已合法持有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72%的股权。
    3、关于出售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93.57%股权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向四川立信出售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93.57 % 股权。买卖双方已于2001 年6 月13 日在重庆市垫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变 更登记。四川立信已合法持有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93.57%的股权。
    二、关于出售实物资产的实施情况。
    1、2001年5月28日, 本公司与四川立信签署《关于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市涪陵筑 陶瓷有限公司的协议书》,约定由四川立信以向本公司购买的建筑陶瓷方面81 %的 实物资产和本公司以余下的建筑陶瓷方面19%的实物资产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市涪陵 筑陶瓷有限公司。
    随即本公司、四川立信以及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筹备组共同派员对本 公司、四川立信拟投入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 应收 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补贴款、其它应收款)进行了清点移交。按照"人员随资产走 "的原则,本公司有1159 名员工本次随资产转入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2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向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 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21463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4078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9%;四川立信出资17385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81 %。
    2、本次资产出售、组建新公司涉及的16564.92平方米房屋产权,已全部过户到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名下;本次资产出售、组建新公司涉及的57667.74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已全部过户到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名下。
    三、关于购买资产资金的支付情况。
    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 四川立信已向本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价 款117,989,150.28 元人民币和实物资产转让价款42,010,849.72 元人民币 , 尚有 131,842,924.87 元人民币的实物资产转让价款未支付。四川立信已向本公司承诺: 未支付的实物资产转让价款将于2001年9月30日之前支付。
    特此公告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