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6日在三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 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北中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决 策方面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 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 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