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07年1月8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于对涉及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民商事案件统一由重庆市高级法院协调处理的通知》,对处置本公司财产情况作如下告知:
    1、本公司持有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3,460,420股股权以7866.34万元拍卖成交,此款根据本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支付建设银行涪陵分行50,538,975.83元,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第46号民事判决书支付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9,010,078.35元,余款将另行分配;
    2、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质押物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流通股6,399,120股股权以1421万元已拍卖成交,此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院(2006)渝三中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给交通银行涪陵支行14,000,873元;
    3、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涪陵区南门山朝华新城商住用地21,500.11平方米土地经三次公开拍卖流标后根据重庆高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以3373万元抵偿给建设银行涪陵分行;
    4、本公司位于涪陵区中山东路21号22,403.12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三次公开拍卖流拍后根据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315号民事裁决书以1800万元抵偿给华夏银行南岸支行;
    5、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质押物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88万股股权以6216万元拍卖成交,此款根据(2006)渝高法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支付交通银行涪陵支行30,169,502.33元,余款另行分配;
    6、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质押物重庆渝州路108号“金鹤宾馆”以790万元成交,此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根据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给农业银行涪陵支行。
    二、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诉西昌锌业9,000万元贷款和本公司质押担保案诉讼进展情况(该诉讼进展公告于2006年4月25日、2006年11月23日、2006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因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执字第1128号裁定,拍卖本公司持有的四川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12.9万股法人股,并指定深圳市安达拍卖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中达拍卖行进行拍卖。2006年月12月4日,该股权以人民币9020万元的价格被四川省电力公司竞得。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0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执字第1128-3号]对该案进行了裁定:裁定本公司在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法人股3712.9万股归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有。
    三、截止目前,公司涉讼金额累计约12.5亿元(已扣除涉案资产已被法院处置的金额38,467.69万元)。
    四、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事项中,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3712.90万股法人股股权其拍卖成交价为9020万元,因该股权帐面价值较低(帐面价值为899.10万元),将会给公司带来约8000万元的投资收益。该股权拍卖款项将直接划入法院指定帐户,用于归还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的贷款,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净流量产生影响。本公司通过对2006年度财务状况测算后,该投资收益并不能改变公司2006年的盈亏状况,故2006年度公司仍将出现亏损。
    五、截止目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有关资产、债务重组工作尚无进展。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经营十分困难,现公司除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两公司资产均处于司法执行中)尚在维持经营之外,其他公司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2、截止目前,公司除小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得予清收外,清欠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其占用余额58990万元;
    3、受债务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暂无法启动股改。
    4、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已连续亏损两年,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2006年度不能实现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预计2006年净利润仍将出现亏损(详见2006年10月28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2006年业绩预亏公告》)。
    为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