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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ST朝华 项目:公司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06-11-09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朝华)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告于2005年5月25日、5月28日、2005年8月5日、2006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1、诉讼基本情况

    2004年12月7日,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与上海朝华签订1700万元《借款合同》,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上海朝华归还借款1700万元及至清偿日止的欠息,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年4月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145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存款共计17,029,826.50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2005年5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145号],判决上海朝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借款人民币14,923,939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借款利息和罚息;判决本公司对上海朝华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执字第565号)对该案进行了裁定。因债务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对上海朝华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6号龙宝大厦房产进行了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637.52万元,买受人为徐敏。依照相关规定,法院作出如下裁定:被执行人上海朝华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6号龙宝大厦“龙苑”507、607、608、708、807、907、908、1008、1606、1607、1706、1707室和凤苑1702室房产转归买受人徐敏所有。

    二、交通银行上海市市西支行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朝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上海朝华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交行上海市西支行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该院查封、冻结的上海延安西路300号5-7层办公楼予以执行。现法院委托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项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向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其评估价格为3196万元。根据诉讼进程,法院将择日对该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三、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本公司贷款借款合同纠纷案,因本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分别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该院查封、冻结的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进行公开拍卖。2006年8月15日,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以拍卖底价(评估价)18935.95万元流标,2006年9月7日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标,依据相关的拍卖进程,现法院定于2006年11月21日对该项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其整体参考价为12120万元。

    四、截止目前,公司涉讼累计金额约1,546,440,191.61元,其中,本公司贷款涉讼金额为1,026,419,607.87元;担保涉讼金额为502,979,200.00元;工程及购销合同涉讼金额为17,041,383.74元。上述涉讼事项及在此之前所披露的诉讼事项除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公司诉星美股份有限公司、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拍卖抵押物重庆鼎发实业1688万股股权,建行涪陵支行、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申请拍卖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股权4346.04万股,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拍卖长虹朝华7800万股股权及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拍卖北京部份房产拍卖成交外(截止目前,拍卖金额累计为20,669.52万元,公司具体的解债、解保金额将视相关法律文书予以确定),其余案件均未执行完毕。

    五、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以上诉讼事项及在此之前所披露的诉讼事项,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目前公司除个别企业尚在维持经营之外,其他公司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案件执行中,若资产拍卖结果低于资产帐面价值,将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同时也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对各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该事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截止目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已连续亏损两年,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若2006年度不能实现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预计2006年净利润仍将出现亏损,为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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