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重要说明
    经咨询公司管理层,截止日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