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购买本公司股东四川立信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事宜, 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作出决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已于2001年1 月 17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交易 的具体定价及购买金额,本公司于2001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 已披露。现在,对本公司购买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四川君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55%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此财务顾问报告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