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伯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3人,分别是郭伯中、晏小冬、黄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一)。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二)。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五)。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