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研究,公司定于2004年6月11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期限
    2004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 9:00, 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200号科技发展大厦C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一、2003年年度报告
    二、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十一、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关于聘请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6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五)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登记地址: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6月8日—6月9日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6月9日(含6月9日)前送达本公司登记地点。
    4、 会议期间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人:黄星、陈航、方燕
    电话:(023)68886881-8006、8266、8288
    传真:(023)68602988
    邮编:400039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1日
    附件: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