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月15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 二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监事会主席王永安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 事长薛同建主持。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四川新泰克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购买价格将根据经评估后的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每股净资产额另行议定。
    本次收购资产购成关联交易,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持有本公司20.12%的股份, 同时也是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有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本次收购总价若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