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于2003年4月3日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在重庆签署了双方向银行贷款融资的《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的贷款担保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3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参会 6 名董事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与太极集团签署《互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太极集团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太极集团,证券代码:600129。 本公司与太极集团无任何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互保协议》中载明,在互保期限内本公司与太极集团互相为对方在银行签署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项下各笔贷款本息提供最高额保证,总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在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双方有义务及时为对方提供因办理担保所需的资料及相关有权文件。双方应保证各自在贷款期间按时还本付息,妥善处理与贷款相关的所有关系和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和太极集团因经营活动需要,向银行融资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问题,双方签署了《互保协议》,协议约定的条款体现了双方利益均等,责任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太极集团公开披露的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净资产104,036.80万元,净利润4,864.25万元,且该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经营状况一直良好,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561.89万元。董事会认为,该公司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的本次担保全部履行后,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2,57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互保协议;
    2、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文件备置于本公司证券部。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