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国家股22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07%)中的11164万股(占该公司所持国家股的4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34.80%),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保定西郊办事处一年期的贷款提供质押,质押自2004年4月26日开始。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