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国家股22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0%)中的11164万股(占该公司所持国家股的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34.80%),向中国建设银行保定西郊办事处办理贷款质押,质押自2003年1月17日开始,期限一年。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