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7年4月25 日公告:截至 2007 年 4 月 24 日收盘,本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 9,921,6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9%。
    本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接到天鹅集团的通知:自 2007 年 4 月 25 日至2007 年 4 月 30 日收盘,天鹅集团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3,518,3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0%。
    截至2007年4月30 日收盘,天鹅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 13,4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19%。截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收盘,天鹅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8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8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70,2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06%,天鹅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