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9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42.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16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16日,除息日为2004年7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04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 咨询联系人:梁穆春
    咨询电话:0760-8380018 传真电话:0760-8380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