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9月22日下午2:30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高少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并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赵晷湘、王华、邵念荣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赵晷湘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并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新春、赵晷湘、黄焕明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新春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成员并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华、李新春、徐化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华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撤销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授权董秘室制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因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赵晷湘先生、王华先生认为公司管理层人员资料未够充分,董事会决议延缓一个月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并由现任经营层暂任各自原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资讯网站查阅。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2日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管理层人员资料未够充分,建议董事会延缓一个月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并由现任经营层暂任各自原职。
    
独立董事:王华、赵晷湘、李新春    200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