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8 日在中山 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二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华 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林正先生和财务部经理罗建生先生参加了会议。 公司监事 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进行了严格的检查,一 致认为:
    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比较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 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