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6日在中山市 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二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华先 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1 年度上半 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已设立了稽核部,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3.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利益;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