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3月23 日在中山 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二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01年工作计划》;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515,494.10 元,净利润20,515,494.10元。根据《公司章程》,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051, 549.41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051,549.41元;余下未分配利润16,412, 395 .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67,295.2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 26, 379 ,690.56元。
    公司拟以2000年末总股本13,66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3,66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717,690.56 元结转下 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0年11月27日《关于上市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要求,本公司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拟在2001年度进行利润分配1~2次;
    (2)公司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公司2000年 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左右;
    (3)2001年度股利分配采取派发现金与送红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金股息占 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4)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更有效地对公司决策机构及经营层产生激励作用,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准备设立董事会基金。
    董事会基金按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 由董秘室每年制定董事会 基金使用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纳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计入管理费用。
    董事会基金的计提标准为:
    1. 上年度净利润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内,按净利润的3%计提;
    2. 上年度净利润在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 标准1”计提,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1%计提;
    3. 上年度净利润在10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2”计提,超出 10000万元部分按0.5%计提。
    董事会基金用途:
    1.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费用;
    2. 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3. 特殊奖励及董事、监事津贴;
    4. 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董事会基金由财务部门具体管理,各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 %投资 决策权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拟增加的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机电一体化产品、能源、新材料、暖通空调设 备、热能设备及配套辅机、配件和所需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产品制造和销售。
    届时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的为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聘请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及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 ,公司董事会拟增加两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人数由原来的七人增加为九人。
    董事会推荐过增元先生、陈小悦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拟对原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条文如下:
    第十三条
    原文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科技投资,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开发,信息服务。 销售: 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服装,针、纺织品, 电子计算 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建材,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汽车、 化学 危险品)。复印、打字、过塑、传真服务,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 工业品市场的 经营及管理。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科技投资,环保、机电一体化产品、能源、新材料、暖通空调设备、 热能设备 及配套辅机、配件和所需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产品制造和销售。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开发,信息服务。销售: 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服装,针、纺织品, 电子计算 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建材,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汽车、 化学 危险品)。复印、打字、过塑、传真服务,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 工业品市场的 经营及管理。
    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
    原文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或者少于十一位董事 的三分之二时;
    修改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或者少于本章程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第六十七条
    原文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现任董事会提名;
    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提名;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现任监事会提名;
    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提名;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七十五条
    原文为: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 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修改为: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 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
    第七十九条
    原文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九十三条
    原文为: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两人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 长、副董事长各一人。
    第九十四条 第八款
    原文为: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 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事项;
    修改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净资产10%以内有投资决策权,决定公司的 风险投资、资产抵押、收购及出售资产、重大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及其他担保事项;
    第九十七条
    原文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 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 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风险投资 范围为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其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第一百一十二条
    原文为: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雇员);
    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是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各 项职责的专家或学者。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雇员);
    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第一百四十二条
    原文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召开监事会会议。
    修改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必须由二分之一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文为: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举手表决。
    修改为: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举手表决,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
    原文为: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 以专人送出;
    (二) 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 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修改为: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 以专人送出;
    (二) 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 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 以传真方式进行;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六条
    原文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
    修改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由专人送出、传真方式、 公告方式或邮件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文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
    修改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由专人送出、传真方式、 公告方式或邮件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 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这日起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 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修改为: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的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4个工 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公 司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由接受传真者在传真回执上签字后传回,传真回执传回日 期为送达日期。
    届时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的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根据总经理苏文义先生的提名,聘任陈秋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因工作变动,由黄海先生接替杜慧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3、公司组织架构做了相应调整,增设稽核部、企业管理部。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项决 议须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近期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长江水库风景区怡景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6) 审议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7)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 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投资决策权 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及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 凡于2001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皆可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如因故不能到会, 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到本 公司董秘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
    2001年4月24日—2001年4月2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3) 登记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760-3321126
    联系传真:0760-3321111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2楼
    邮编:528403
    6、其他事项: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27日
    附:简历
    过增元:男,65岁,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美国密西根州大学教授, 曾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西德慕尼黑工业大学、日本东京大学、 德国斯图加 特大学访问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国际传热传热质中心执委执行委 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审组组长,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理事长, 美国机械工 程师协会会员,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委,国际传热会常务理事。
    陈小悦:男,54岁,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博士,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 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 院长,现任中国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 日本名古屋市 立大学经济系、 美国杜兰大学弗里曼商学院、 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 法国 Reims学院、美国南加州大学利文松会计学院访问学者。 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中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和“期权方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财政部会计重点课题“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研究”,以及多项经济、管理、 会计、投资及企业战略等方向的项目研究。曾译《竞争战略》、《竞争优势》等著 作,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对企业战略有深入研究。
    陈秋霞:女,29岁 ,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曾就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收购兼并部, 深圳市和君创业研究咨 询有限公司购并重组部;现任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黄海:男,26岁,华南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助理会计师,曾就职于深圳市沃发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金融部,兴达通讯汕头分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