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于2003年8月12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西街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唐多钦董事委托戴连荣董事、杨红星董事委托杨永清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郭国庆独立董事缺席)。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戴连荣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零元价格向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84.85%的股权(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二日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现对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转让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三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主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精干公司主业。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张银荣 郭连恒    二OO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