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于200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7名,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销售分公司及设立公司销售部的议案》。
    为统一公司销售业务,整合销售机构,同意撤销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设立销售部。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