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无偿受让鄂尔 多斯市化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称“鄂化总公司”)所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天然碱公司”)24,439.0256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事宜已经财政部 财企[2002]213号文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鄂化总公司所持天然碱公司24,439.0256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无偿划转给本公 司已获有关部门批准,此次股份划转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优 化配置。
    二、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4日,住所:东胜区伊化北路, 法定代表人:袁 翠玲,注册资本:10.01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市直国有全资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本金,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行政事业性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租赁和转让,财政用于经营性 资产的投资及国有资产收益再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截至200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134,402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持有天然碱公司24,439.0256万股国家股,鄂化 总公司不再持有天然碱公司股权。
    四、截止本公司公告刊登之日以及此前6个月内, 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均未持有 或买卖天然碱公司流通股。
    五、截止本公司公告刊登之日以及此前6个月内, 本公司及关联企业的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天然碱公司流通股。
    六、股份划转前,本公司与鄂化总公司不存在产权关联关系。
    七、本公司受让股权后的经营、重组计划:
    1、扩大主业经营、以集约型的经营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2、依托本公司的一些优良资产,通过资产置换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
    3、加快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4、本公司拟依持股比例改组公司董事会。
    八、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213号文
    2、其他相关文件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