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7年5月2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052号文批复, 现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从公司资本公积金326436035.01元中提取21500000元,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 比例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原215000000股增加为430000000股。资本 公积金尚余111436035.01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及流通股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
    1、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5月12日(星期一)。
    2、除权日为1997年5月13日(星期二)。
    3、流通股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1997年5月15日(星期四)。
    三、转增股份对象
    本次转增股份的对象是:截止1997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然碱”股东。
    四、转增股份方法
    1、本次公众股红股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记入其证券帐户,国有法人股的转增 股份也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2、若投资者在1997年5月13日和5月14日办理了“天然碱”的转托管,其转增 股仍在原托管商处领取。
    五、本次转增股本期间“天然碱”股票不停牌。
    六、咨询机构: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咨询电话:0477-8339874
    0477-8325001-2672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