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6年,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证大")、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审旗国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大新能源基地”)。
    蒙大新能源基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上海证大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乌审旗国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
    蒙大新能源基地是本公司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重要平台。为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使上市公司对蒙大新能源基地达到绝对控股,乌审旗国资公司将其对蒙大新能源基地10%即1000万元的出资额度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本次以现金增资蒙大新能源基地。本次出资已得到公司股东、蒙大新能源基地股东上海证大的同意和支持。
    本次增资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因上海证大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戴志康先生、左兴平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
    二、投资主体介绍
    1、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110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国内贸易,船舶维修。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云卫东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或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蒙大新能源基地,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对其追加投资后,蒙大新能源基地各股东方出资情况如下:上海证大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本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
    四、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出资方:本公司;
    被投资方:蒙大新能源基地;
    出资金额:本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
    交易定价:出资按1:1折为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生效条件: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实现了对蒙大新能源基地的控股,公司将以蒙大新能源基地为平台,立足当地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打造一个规模经济、技术先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能源化工基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增资蒙大新能源基地夯实了公司进入新能源领域的基础,对公司的发展将形成多级支撑,对提高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实现了对蒙大新能源基地的控股,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本次增资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