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郭连恒独立董事委托秦志宏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1名缺席(张银荣独立董事因公出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连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正文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出售元明粉车间机器设备的议案》。
    同意向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出售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元明粉车间帐面原值1,196.78万元,帐面净值1,012.08万元的机器设备。因牛伊平董事为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出售元明粉车间机器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