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5年7月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16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3人委托,王胜利董事委托杨永清董事、侯占和董事委托杨红星董事、张银荣独立董事委托秦志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戴连荣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