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去年的总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的比例 金额 销售产品 产成品 内蒙古博源国际贸 20000万元 - -
    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且公司总经理贺占海先生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杨永清先生同为该公司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因公司承接了原伊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大部分进出口业务,有比较稳定的国内外客户资源,因此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将通过信用管理平台,对该公司的终端用户进行评估和监控,通过临时授信的方式,控制货款回收,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4、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销售产品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2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05年4月19日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车板交货买断价,与市场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通过该公司进行,因此,有利于节约市场开发成本,并扩大产品特别是小苏打产品的出口业务。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本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5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售价与市场价一致,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市场开发成本,并扩大小苏打等产品的国内外市场份额。
    3、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5年4月19日,本公司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并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签定补充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