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于2000年12 月23日在公司本 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多钦先生主持。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对二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进行调整 是必要的。经调整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有利于突出公司主业、 调 整产品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 事会在此次关联交易中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二、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协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吉碱分公司处理住房周转金余额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