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3月8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3月1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3名董事办理委托,王胜利董事委托杨永清董事、侯占和董事委托杨红星董事、郭连恒独立董事委托秦志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戴连荣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
    因戴连荣董事同时任本公司及共同出资人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回避了此项表决。
    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因债务单位破产或与债务人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根据会计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240家债务人经确认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该项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为4,669.1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366.80万元,影响当期损益2,302.34万元,该损益已列入公司披露的预亏范围内。公司对已核销坏账仍保留司法追索的权利。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参股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5,332.496万元,参股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6%。
    因戴连荣先生同时任本公司及内蒙古博源联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占和先生同时任本公司及内蒙古博源联化有限公司董事,故回避了此项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受让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因董事戴连荣先生同时任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侯占和先生同时任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回避了此项表决。
    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5年4月19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董事会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