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4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04年12月14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账面价值1,829万元将118辆G60铁路轻油罐车出售给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议案的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占应参加表决董事的100%。关联董事侯占和回避了此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支付矿产资源使用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协议价格,向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支付2004年度矿产资源使用费69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详见《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支付矿产资源使用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议案的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占应参加表决董事的100%。关联董事戴连荣、唐多钦、侯占和回避了此项表决。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