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5年8月31日,公司与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电")在烟台签订《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与中国机电共同投资成立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技"),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以房产、土地及部分现金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该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徐沙
    注册资本:11052.08万元
    主营业务:机械、电子、轻工、运输设备和与此有关的化工、建材行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产品的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房产、土地及部分现金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房产、土地系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房屋建筑物一栋,建筑面积24460.48平方米,经烟台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值89297270.40元人民币,无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公司自有资金702729.60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0%;中国机电以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现金1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自动化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智能通信电源、智能开关、通信系列产品的开发及销售,汽车及各类机动车辆总成、零部件生产及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及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是致力于电力系统的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销售,成立东方科技是加快配电自动化及配电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完善,同时,用公司已开发出拥有自主产权的自动化管理系统与中国机电公司合作,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开拓非电力行业的市场领域,加快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4、烟台永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烟永会评报字[2005]25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