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国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山东蓬泰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的议案》:
    山东蓬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蓬泰")是一家从事特种漆包线生产销售的股份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好的客户资源,生产的特种漆包线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与山东蓬泰合资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51%;山东蓬泰以实物和货币形式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49%。新公司主要开发、生产特殊性能的漆包线。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房产抵押为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3年公司着手收购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东立"),该公司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加工制造,其产品95%以上出口,截止2004年6月底,收购工作基本完成,公司拟以市府街45号北搂房产抵押为龙口东立贷款1200万元提供担保。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