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在2003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原会议召开地址为“烟台东方明珠大酒店”,因有关部门规定尽量避免召开大型会议和酒店方面的原因,以及方便股东参加会议,现将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地址变更为公司三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