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委托代表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梁贤久董事长主持,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