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委托代表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梁贤久为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查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