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30万股A股新股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转存”的发行方式,并于1996年12月19日在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顺利结束,现根据《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配售比例及余款转存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经电脑统计和烟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截止于1996年12月19日17∶00东方电子股票发行结束,有效申购户数为349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21,346,000股,有效申购总金额为1,766,341,080元。
    根据发行公告,配售比例为10,300,000÷221,346,000×100%=4.653%,即每个有效帐户可配售量按该配售比例乘以股东的申购量进行计算和配售,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余款转存办法
    在电脑配售阶段结束后,12月23日—12月25日每天10∶00—17∶00为办理余款转存时间。各申购者持身份证(机构投资者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深圳股东帐户卡、认购申请表和预缴款收据到原申购网点领取股金收据。原预缴款金额在扣除股金和发行手续费后,由柜台工作人员向申购者开具三个月定期储蓄存单。存单为专项存单,不得提前支取。
    凡在规定办理余额转存有效时间即1996年12月25日17∶00时止未办理换领“股金收据”的申购者,其申购款全部转为三个月定期存单,其对应配售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