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近日出现价 格异常波动,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继续 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 完整地披露有关 的公司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