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证监发字〔1996〕376号和〔1996〕377号文批准, 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数:社会公众股(A股)1030万股;
    二、发行价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7.88元;
    三、发行方式: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发行方式;
    四、发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
    五、原内部职工股占额度上市690万股,本次发行共占额度1720万股;
    六、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工作的具体事宜将于近期刊于《中 国证券报》和《山东证券报》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