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4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公司总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晓卫;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2708.65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无。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的合并净利润为-28,262,878.63元,不计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62,878.63元,加2004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0,011,522.15元,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251,356.48元。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结余未分配利润-8,251,356.48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708.650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马东方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