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15日在公司总部(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他们是:朱祥英、程尔谦、孙艳玲、孙海平、张东升、王毓敏、袁国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祥英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专项说明》,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诉讼纠纷案能以认真取证、积极应诉的工作态度,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