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6月17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李晓卫主持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健全公司内控机制,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同意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代表董事会指导、监督、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及指示的工作。
    二、聘请林晓滨先生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同时,免去其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聘任首席执行官的过程中,经我们审阅林晓滨先生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认为他具有担任首席执行官相应的能力,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相信他能胜任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能做好相关的工作。因此,同意董事会对其聘任和董事会形成的决议。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