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孙海平监事委托张东升监事全权出席会议,实到监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祥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对会议议题的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的设置比例,建议董事会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适当减少现有董事会董事人数;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严格按《通知》要求,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贷款、担保、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防范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