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加强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为方便投资者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建议,公司决定设立专项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以便随时听取和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专门电话:0519-5130681;
    传真号码:0519-5132666;
    电子邮件:ss000681@163.com;
    联系人:魏良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另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市公司治理专栏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