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07年5月3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林旭辉因其本人无法对远东股份2007年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全貌作细致的了解,因此对季报所列数据无法发表任何意见,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