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19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公司总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晓卫;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4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621.619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5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无。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621.619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621.619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621.619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67,326.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51,356.48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29,291.16元和法定公益金2,329,291.16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42,611.86元。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同意13621.619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同意13621.619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孙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