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2004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关于对远东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可用于补充分析,但不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的补充信息。2005 年度远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一):
    存在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者一致 北京远东网络安全研究院 控股子公司 常州远东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远东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常州市远东久佰年服饰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常州市永东服饰洗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佳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 常州服装集团公司 投资者 远东实业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注:根据2006 年3 月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供的佳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周年申报表”, 确认林旭辉不再担任佳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
    经审计,我们认为远东公司2005 年末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除存在下述其他关联方违反56 号文规定占用资金7,100.64 万元外,我们未发现远东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也未发现远东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本说明仅供远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无锡
    2006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