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的《收购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属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投票权。与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及关联方介绍:
    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公司”)是本公司因发行股票于1996 年分立后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332.1773万元,2000年10月31 日帐面净资 产2049.9195万元,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清潭荆川南路,法人代表林旭辉, 主营业务 为服装生产和销售。
    二、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收购亚东公司经评估后有效净资产的65%。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进行, 付款期限为完成收购各法律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关联人在本次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
    1、常州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亚东公司38.82%的股权。
    2、中国银行江苏信托咨询公司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亚东公司18.45%的 股权。
    3、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本公司第六大股东,持有亚东公司6.15 %的股 权。
    4、香港物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亚东公司36.58%的 股权。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鉴于我国即将加入WTO,为服装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本公司的 服装业除巩固日本的市场外从今年起,欧美市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业务量陡然 增加,使本公司原有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为盘活亚东公司现有资产,充分发挥本公司的优势,收购亚东公司有效资产的 65%,每年可为本公司增加一定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书;
    2、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