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29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山推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周庆庭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99,706,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4年中期实现净利润103,685,001.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68,374.87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184,187.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8,273,285.8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6,405,724.97元。
    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1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送红股67,423,200股,派发现金74,165,52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04,817,004.9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04年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1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同意股数99,706,804 股,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同意股数99,706,804 股,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山推股份的《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