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6%)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济南舜耕支行,用于其向中国光大银行济南舜耕支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日